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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x
注册时间2005-05-14
365
冷漠与傲慢-我从 FOREX.COM 所得到的“补偿”
发表于:2005-05-18 10:15只看该作者
21楼 电梯直达
电梯直达
我给forex网站上的客服发EMAIL询问开户一事,居然到现在也没人理我。唉,这样看来还是换一家好啊
个性签名

不要把赚钱的经历当作赚钱的能力
随波逐流 踏浪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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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wlm
注册时间2004-11-19
发表于:2005-05-18 10:28只看该作者
22楼
不知楼主离上海有多远,如果方便的话,我想你应该亲自到forex.com的上海办事处去一下,中国的许多事情靠E-mail和电话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另外,倘若楼主具备相当的英文沟通能力,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NFA投诉也是解决问题的正途,不要有什么“地方保护主义”的顾虑。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0:32只看该作者
23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CK at 2005-5-18 17:46 其實雙方皆有責任........... 最理想的做法是在第二天交涉的時間時拿下當時一口價徵求你的同意再沽一手...... 若上訴得值便補回1.8694與該口價的差價....行情向下的利潤仍有一手沽單保謢....當然反之行情向 ...
欢迎CK先生提出不同意见。你的看法有合理之处,但归结到我也有责任,本人恐怕不能苟同: 我确实在此后另沽了一手,但行情已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即便是强劲单边趋势,开仓价位的好坏,对于之后的持仓是有一定影响的,我想这点CK先生不否认吧。 再者,这样的续沽与被错误平仓的部位有什么关系?我的操作并不是意在对前者的保护,从操作上讲,根本就是两个独立的单嘛。因此我是否续沽,根本不应对此问题的处理产生任何影响。对吗? 其三,与其客服交涉过程中,对于可能采取的处理措施,对方根本未作任何提示,也未建议我在看准趋势的情况下,续沽GU。我对他们会如何处理没有线索可寻,无法针对可能的补偿措施来配合。 其四,请注意时间。”解决问题“用了将近一周时间。如果他很快就解决,我不会提出什么异议。因为时间和精力的成本都很小。 至于说到GU随后”插水下滑“(题外话:CK先生是港台人士吧?这个说法对大陆的朋友很新奇:)),因此我才愤慨不平--我想CK先生忽略了一个大前提:是谁的错误导致问题的发生。这是判定责任的先决条件,你同意吗?我想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至于我是什么类型的交易者,以及随后行情走势的歧异,都不能否定我充分获利或规避风险的可能性,这个与问题的处理、责任的界定毫不相干。假如说行情倒转800点,按照您的逻辑,难道我还需要感谢FOREX的错误,使我避免了损失(事实上我有1.8702的保护,即使行情倒转,最大损失也就是8个点--也就是FOREX给我的”补偿“),甚或倒赔给他吗?这显然是荒唐的。无论行情插水或反转,都不能使错价的错误变成了一种帮助,都不能免除他纠正错误的责任。行情的实际走向,结合FOREX处理问题所耗费的时间,应该作为补偿我的金额的参考因素(实际上FOREX根本就没有就此和我协商),而不能对问题的性质有任何的改变。 虽然不能认同你的评论,还是要感谢你的关注。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0:37只看该作者
24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shwlm at 2005-5-18 18:28 不知楼主离上海有多远,如果方便的话,我想你应该亲自到forex.com的上海办事处去一下,中国的许多事情靠E-mail和电话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另外,倘若楼主具备相当的英文沟通能力,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NFA投诉也是解 ...
哈哈,感谢这位热心的朋友。”地方保护主义“只是开玩笑的说法,我的意思是象谈情说爱,没感觉就说BYEBYE呗。没有必要到兵戎相见的地步。不过,说实话,我是希望FOREX能拿出务实和诚恳的态度的,这样毕竟汇市里的朋友不会又立刻少了一个选择。你说对吗? 另外,也许我会去上海,届时希望能会会你这位热心的朋友。:D
诺诺
注册时间2003-09-24
365热心助人奖
发表于:2005-05-18 10:56只看该作者
25楼
所谓的在线电子交易平台,其实和上个世纪初在美国风行一时的对赌行一样的性质.如果大家有看杰西.利文莫的自传就清楚了. 因此,想办法在香港的银行开户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当然,在香港银行是没有迷你户口的.所谓迷你,纯粹就是对赌.因为电子交易平台的运营商无法把这个单子放去银行那里平掉,只能先持仓,等到累积到一定规模才拿去平.由此就有很多的问题发生了. 要么顺应这种不公,要么就不要做迷你.
miner
注册时间2004-09-04
发表于:2005-05-18 11:08只看该作者
26楼
我那时看到过2次1.8707我还后悔没挂单买掉呢要是成了,在这里该我笑了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1:11只看该作者
2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诺诺 at 2005-5-18 18:56 所谓的在线电子交易平台,其实和上个世纪初在美国风行一时的对赌行一样的性质.如果大家有看杰西.利文莫的自传就清楚了. 因此,想办法在香港的银行开户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当然,在香港银行是没有迷你户口的.所谓迷 ...
对,你说的很对。现在大家不愿适应都不成啊:(但MINI中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性质,有的可以接受,有的不可接受。不过,大家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作击水三千里、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鲲鹏-到花旗去开一个一亿美元的户-不过,现在我们还只是尺泽之鲵呀,努力吧:P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1:18只看该作者
28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miner at 2005-5-18 19:08 我那时看到过2次1.8707我还后悔没挂单买掉呢要是成了,在这里该我笑了
但那是错价,FOREX承认的。你如果在此真的成交,最后还是要被拿回去的。先别笑:P
CK
注册时间2004-03-23
发表于:2005-05-18 11:20只看该作者
29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燕岭深松 at 2005-5-18 18:32 欢迎CK先生提出不同意见。你的看法有合理之处,但归结到我也有责任,本人恐怕不能苟同: 我确实在此后另沽了一手,但行情已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即便是强劲单边趋势,开仓价位的好坏,对于之后的持仓是有一 ...
深松兄 : 我是香港人, 也許思考方法和你有一點差異, 但欣賞與你坦誠的溝通....... 就事論事, 錯的一方是FOREX.COM, 這是肯定的.....處理差勁, 這是肯定的.......處理欠效律, 這是肯定的.....錯後的補償欠公允, 這是肯定的......不認錯欠交待的態度應受責, 這更是肯定的.......以上皆無可置疑, 我是站在理(你)的一方的。 我說你的責任, 要澄清不是說你犯錯......而是當初交涉時沒有清楚向公司表明若行情有變化時你所蒙受的損失誰負? 所以我有之前的建議, 而不是你另外獨立的操作...... 現在最大的困難是你如何能証明會持單到1.83去追討.....如你所說, 當中涉及許多操作的變數, 爭辯的地方也多............不過你去討回一個公道也是合理的..... 如有冒犯, 海量包涵.....
miner
注册时间2004-09-04
发表于:2005-05-18 11:25只看该作者
30楼
拿回去可以啊但那单子不就不在了吗最多我赔点给他们比后来的割肉要格算多了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1:44只看该作者
31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CK at 2005-5-18 19:20 深松兄 : 我是香港人, 也許思考方法和你有一點差異, 但欣賞與你坦誠的溝通....... 就事論事, 錯的一方是FOREX.COM, 這是肯定的.....處理差勁, 這是肯定的.......處理欠效律, 這是肯定的.....錯後的補償欠公 ...
CK兄言重了,谈不上冒犯。实际上,我认为香港是一个金融中心,金融方面的人才和大众金融知识应该是相对较丰富的,所以很欢迎你发表意见,也欢迎指教。 有一点你说得对,我当时没有明确提出如何补偿的问题。因为我在FOREX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问题(当然在FOREX开户时间也不算长),对它并没有太多的质疑,当时想,当美国总部确认了错价的责任后,会与我协商如何补偿的-他的客服当时也说”你放心,我们一定会给你合理的补偿的“-等等。现在看来,这是轻信的表现,有失严谨。但即便是我提出这个问题,恐怕也未必会得到明确的答复 至于你说的证明自己如何一定能持仓到1.83--哈哈,这可确实难倒了我!难倒我的不是我拿不出象样的交易纪录,而是这样一个悖论: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里,你如何能证明自己的某一次操作会是百分百的确定?这样的证明过程本身不就是一个自投罗网的愚蠢之举吗?别人会说:你看,你对市场的理解还是幼儿园水平,竟然想证明你的操作有百分之百的确定性!自打嘴巴!:( 所以,我不会去想要证明;但反过来,对方也不可能证明我的不可能,那同样会陷入悖论的圈套。我想要的是合理的补偿,未必按1.83的价格,但必须是协商后双方同意的。我以为会有协商,但没有。FOREX就给了我8个大元,就打发我了。所以我才有”冷漠、傲慢,对客户的侮辱“等提法。您觉得是否过分呢?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1:46只看该作者
32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miner at 2005-5-18 19:25 拿回去可以啊但那单子不就不在了吗最多我赔点给他们比后来的割肉要格算多了
呵呵,你说的是买,我还以为你要SELL呢。
foxtbs
注册时间2005-02-20
发表于:2005-05-18 11:48只看该作者
33楼
我觉得大家应该提高英文能力,到时候可能上告。 哎~~~~谁叫中国就是没有自己的交易商呢?
youzi0214
注册时间2005-02-14
发表于:2005-05-18 11:51只看该作者
34楼
只能怪你老兄单子做的太准,太狠 庄家可能不想和你玩了,要把你气走。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1:54只看该作者
35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youzi0214 at 2005-5-18 19:51 只能怪你老兄单子做的太准,太狠 庄家可能不想和你玩了,要把你气走。
在我心痛的时候,正需要你这样的好兄弟!别人弄瘪了我的钱包,老兄却膨胀了我的虚荣心!收到了,谢谢,这是不错的补偿: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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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谏言--外汇交易不应是你投资的全部,交易外汇也不应是你生活的全部
westcon
注册时间2005-02-04
发表于:2005-05-18 11:57只看该作者
36楼
今天刚给forex.com发去了新帐户申请材料,马上可以开始做了,我开的是mini帐户。如果我碰到兄台一样的情况,我会毫不犹豫的去想各种办法讨回公道。说小点,是给自己一个交代(不见得自己会满意);说大点,让广大汇友不再甘居”弱势“。这个坛子人这么多,兄台如果发一个投票贴的话,我第一个强烈支持你去讨公道。相信其他朋友同样与你”同盟“。:handshake 去年我在上海的时候拜访过forex.com公司,印象不错,但一直用的refco做模拟。
CK
注册时间2004-03-23
发表于:2005-05-18 12:00只看该作者
37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燕岭深松 at 2005-5-18 19:44 CK兄言重了,谈不上冒犯。实际上,我认为香港是一个金融中心,金融方面的人才和大众金融知识应该是相对较丰富的,所以很欢迎你发表意见,也欢迎指教。 有一点你说得对,我当时没有明确提出如何补偿的问题。 ...
經一事, 長一智........ 其實我初作匯時也遇過類似的情況......但叫人沮喪的是公司一定是保護自己的利益, 這是我等小戶的悲哀........... 我的事件最後怎解決? 有興趣知道嗎? 結果是我仍要賠上大筆金錢......公司把犯錯的那一個職員辭退炒了......算是給我一個交待....這又豈是我所求的.....奈何就是它口大........:Q 作一個參考.......
燕岭深松
注册时间2004-10-03
楼主发表于:2005-05-18 12:26只看该作者
38楼
Originally posted by westcon at 2005-5-18 19:57 今天刚给forex.com发去了新帐户申请材料,马上可以开始做了,我开的是mini帐户。如果我碰到兄台一样的情况,我会毫不犹豫的去想各种办法讨回公道。说小点,是给自己一个交代(不见得自己会满意);说大点,让广大 ...
多谢兄弟,也多谢这么多关注此事的朋友们。我当然想要一个不同于现在的结果,也不会轻易放弃。不过,发动坛子里所有的朋友,那可太惊天动地了,不光是某一个经纪商,恐怕多数的经纪商都要落荒而逃了:lol那样的话,只剩中国的股市还可投机(可以吗!?)岂不哀哉!所以,小不忍则乱大谋,还是等我们国内的银行揭竿而起,推出保证金外汇交易后,那时再让我们发动坛子里的朋友,一起去踢他们的屁股吧! 你应该是刚开始真实账户交易吧。提醒一句,不管是哪个经纪商,某种程度上说,都是你的对手。所以交涉之事,可能是难以避免的,做好心理准备吧。祝你好运。
bsun
注册时间2005-04-13
发表于:2005-05-18 12:39只看该作者
39楼
希望最后能有个好解决吧,虽然可能性微乎其微。深表同情中,此等交易商如此可恶,多顶上来让广大汇民都知道,以作提防
relicrelic
注册时间2005-02-14
发表于:2005-05-18 12:59只看该作者
40楼
只有等人民币能只有兑换后,大家才可以在国内开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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