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10-30 12:00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2008-10-30 12:24只看该作者
4楼
外汇保证金也属于虚拟货币交易吧:L
追求随意下单的至高境界
发表于:2008-10-30 12:26只看该作者
5楼
怎么征收?:(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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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30 12:28只看该作者
6楼
Q币是不是也要征?论坛的什么什么币是不是也要征?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发表于:2008-10-30 12:33只看该作者
7楼
国税函〔2008〕81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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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31 03:05只看该作者
8楼
是游戏币之类的 俺的主营业务受影响勒 囧
做我知道的,回避我不知道的。
想我不知道的,不想我肯定的。
发表于:2008-10-31 04:10只看该作者
9楼
:034: 我只好奇如何执行……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心静景自明。
发表于:2008-10-31 04:15只看该作者
10楼
该收,该注册,网络贸易本身已经成本低廉,这只不过把天平拉得稍微公平一点
虚拟货币没有完善的法规来约束,是否应该存在都有疑问,可以洗钱可以避税,如果是我,先取缔了再说:lol
[ 本帖最后由 彩虹 于 2008-10-31 12:19 编辑 ]
世界真可笑,分析错的比操作对的水平高,基本的言行一致都做不到的也谈知行一致